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桓秀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527********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27民初728号 |
案号 |
(2021)鄂0527执5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桓秀烽欠袁峥嵘借款本金130000元,按年利率百分之12支付自2019年5月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以及逾期还款违约金13000元,桓秀烽定于2019年9月1日前偿还本金50000元,下余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计1450元,桓秀烽自愿负担,袁峥嵘已预交,桓秀烽于2019年9月1日前直接支付给袁峥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