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迪凯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39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502民初1788号 |
案号 |
(2021)赣0502执23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迪凯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92127.38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2420.75元,共计504548.13元,并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的违约金;二、驳回原告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48元,减半收取计4424元,财产保全费3120元,共计7544元,由被告深圳市迪凯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542元,原告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新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93996336J |
登记机关 |
南山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1055号丽河工业园2栋厂房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