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丽柏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B64P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18189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90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晟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西丝罗服装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0元; 二、被告北京晟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西丝罗服装有限公司借款利息77,301.37元; 三、被告北京丽柏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北京晟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3,418.4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3,978.40元,由被告北京晟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丽柏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8-19
发布时间
2021-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宓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2AB64P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16号院2号楼10层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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