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涛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125********3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824民初120号 |
案号 |
(2021)川1824执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罗元秀、罗涛福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被申请执行人归还申请人从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元为基数计算);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