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6********4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124民初47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鄂1124执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熊继民的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50000元,由被告余峰赔偿135000元,除已赔偿9249.74元,仍要赔偿125750.26元,定于2018年农历12月25日前履行35750.26元,2019年农历12月25日前履行45000元,2020年农历12月25日前履行45000元;由被告鲁兴峰赔偿15000元,定于2018年农历12月25日前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