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23********09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323民初537号
案号
(2021)云2323执5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牟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文武、张国英在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共同向原告牟定县宏祥建材经营部给付货款及加工费28804元;二、驳回原告牟定县宏祥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284元,由被告文武、张国英承担,限与案款同期交付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牟定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8-24
发布时间
2021-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