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31********0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103民初2596号 |
案号 |
(2021)赣0103执69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经双方共同确认,被告梁志伟尚欠原告刘啟洪借款本金7000元。二、被告梁志伟同意于自2021年5月起至2021年11月止,每月25日前归还原告借款1000元;如被告梁志伟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刘啟洪有权一次性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刘啟洪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