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仙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202********104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203刑初185号
案号
(2021)赣0203执9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夏圣雷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7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夏仙菊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8-16
发布时间
2021-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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