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仙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202********1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203刑初185号 |
案号 |
(2021)赣0203执9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夏圣雷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7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夏仙菊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