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0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09民初9780号
案号
(2021)渝0109执44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石强工程款 1018 964.05 元。二、驳回原告石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9 –案件受理费 13 970.68 元,由被告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09-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铁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6811601131007
登记机关
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贵溪市建设路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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