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3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502民初1320号
案号
(2021)赣0502执31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秋平拖欠的工资6480元;二、被告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秋平经济补偿金25,400元;三、驳回原告刘秋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时间
2021-09-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锁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072391747XR
登记机关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赛维大道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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