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州源桂混凝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2********DW3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09民初2226号 |
案号 |
(2019)桂0109执5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州源桂混凝土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冯平借款本金490000元。二、被告柳州源桂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冯平违约金41160元,之后违约金应以490000元为基数,从 2018年10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柳州源桂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清偿之日为止。三、被告柳州源桂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冯平保全保险费1800元。四、驳回原告冯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634元、保全申请费3437元(原告已预交),合计13071元,由被告柳州源桂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12288元,原告冯平负担783元。 上述债务和返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履行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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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勇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21MA5KEEDW3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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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六道村柳邕路南面(柳州市成团水泥厂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