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詹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9********1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9民初11776号 |
案号 |
(2021)京0119执1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刘长春返还北京平康利发建筑设备租赁站租赁物资(6米规格架管150根,4米规格架管200根,3米规格架管500根,十字扣件及接头2110个,油托300个),詹志强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