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2********11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302民初866号
案号
(2021)鲁0302执11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苗宝帅、于丛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行借款本金71 052.39元及利息713.92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71 766.31元,以及自2021年1月27日起至贷款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及罚息;以上款项于2021年2月25日前偿还5 000.00元,2021年3月25日前偿还5 000.00元,2021年4月25日前偿还5 000.00元,2021年5月25日前偿还15 000.00元,2021年6月25日前偿还20 000.00元,2021年7月25日前偿还余款21 766.31元及利息、罚息;二、如苗宝帅、于丛逾期付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行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三、苗艳对苗宝帅、于丛应偿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 594.00元,减半收取797.00元,财产保全费820.00元,合计1 617.00元,由苗宝帅、于丛、苗艳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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