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晓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306********03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306民初10750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187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2619763】。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金英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2602、2607、26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17181,法定代表人:李伟中。被申请人一:王斌,男,汉族,身份证号:46002919710615541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宝民一路204号20栋804。被申请人二:潘晓,女,汉族,身份证号:44030619680505032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众兴路23号羊台苑二期3栋1503。请求事项:1、请求执行(2021)粤0306民初10750号《民事调解书》之内容,强制执行人民币282474.67元。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深圳市金英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一王斌、被申请人二潘晓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06月11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306民初1075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同意由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47768元了结本案纠纷;申请人同意两被申请人分三期支付上述款项,第一期应于2020年7月26日前支付人民币67768元,第二期应于2020年8月25日前支付人民币80000元,第三期应于2020年9月25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元;如果两被申请人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的,申请人有权就起诉金额人民币282474.67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7月26日前,两被申请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第一期应付款项,为维护申请人正当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财产线索:1.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宝民一路204号20栋804;2.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众兴路23号羊台苑二期3栋1503。此致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深圳市金英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7月26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时间
2021-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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