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6********3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1687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34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涛、齐翊彤欠原告刘小冰本金30万元、利息3000元、一半案件受理费1472.5元,共计304472.5元。上述款项被告冯涛、齐翊彤于2019年5月16日前支付原告刘小冰34472.5元;余款被告冯涛、齐翊彤分别于2019年11月13日前、2020年5月13日前、2020年11月13日前、2021年5月13日前支付原告刘小冰67500元。如果任何一笔款项二被告没有如期足额偿还,原告刘小冰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余一半案件受理费1472.5元由原告刘小冰负担。二、上述款项被告冯涛、齐翊彤支付至原告刘小冰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南新仓支行,账号:6217680704859367,户名:刘小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