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2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523民特637号
案号
(2021)浙0523执18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宋超尚欠蔡磊货款37424 元,利息1200 元,律师代理费3000 元,合计41624 元,于2021 年5 月30 日前支付20000 元,余款21624 元于2021 年6 月30 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蔡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宋超未按期履行上述确定的付款义务,则蔡磊有权就未履行部分另加违约金3000 元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6-22
发布时间
2021-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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