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5********03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525民初1145号
案号
(2021)云2525执3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屏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普永捷、刘书廷、马超、赵四明返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屏县支行借款本金60000元,利息4198.39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1日起算至贷款还清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70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屏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7-27
发布时间
2021-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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