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金龙针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48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293民初360号 |
案号 |
(2021)辽0293执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少纯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大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支行欠款本金7,000,000元及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1月7日为230,066.67元,自2020年1月8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大连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连金龙针织有限公司、大连西南路佰信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李皓平、李颖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410元,公告费1,010元,合计63,420元,由被告李少纯负担,被告大连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连金龙针织有限公司、大连西南路佰信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李皓平、李颖对此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少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604874374Q |
登记机关 |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4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