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乌海市三和电力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71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181民初1655号 |
案号 |
(2021)宁0181执19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乌海市三和电力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宁东鹏达租赁站租赁费23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张盆金不承担付款责任;三、案件受理费259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宁东鹏达租赁站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划拨、拍(变)卖及对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志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3027971932406 |
登记机关 |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钻石广场5号楼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