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宝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3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5民初1390号 |
案号 |
(2019)晋0105执34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西宝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清徐县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从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的租金4796537.54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具体为欠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3月12日租金357263.93元利息从2015年12月3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欠2016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2日租金1414765.2元利息从2016年3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欠2017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租金1414765.2元利息从2017年3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欠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2日租金1414765.2元利息从2018年3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欠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4月30日租金194978.O1元利息从2019年3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11109二、解除清徐县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宝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间的租赁合同(山西宝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租赁清徐县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唐槐路79号南段1-3层房屋);三、驳回清徐县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6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54672元(清徐县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山西宝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负担30897元,由清徐县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37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21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根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3536709233 |
登记机关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9号科技孵化楼2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