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49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11民初2025号 |
案号 |
(2021)赣0111执恢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万祥贵与被告辛战平、辛伟确认两被告尚欠原告人民币25万元,分三笔偿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金2万元及利息):第一笔于2020年1月24日前给付人民币50000元;第二笔于2021年8月31日前给付人民币100000元;第三笔于2022年8月31日前给付人民币100000元;二、若两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条款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笔给付义务,则两被告除继续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外,还应一并给付原告已放弃的本金2万元及利息(以未付款金额为计算基数,自应给付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于2022年8月31日前付清;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67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辛战平、辛伟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