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章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34********24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51民初5065号 |
案号 |
(2021)沪0151执28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章英支付原告朱淑芳股权转让款502000元,该款被告李章英自2021年1月起每月25日之前支付50000元,最后一期(即2021年10月)支付52000元; 二、若被告李章英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原告有权就余款一并申请执行,同时有权要求被告另行支付利息120000元; 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9900元,减半收取计4950元,由被告李章英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部分于2021年10月25日之前直接支付原告); 五、就本案双方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