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梦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527********21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鄂秭归民初字第01276号
案号
(2021)鄂0527执4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秭归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婚生女宋心淳由梅昭君抚养至十八周岁时止,宋梦灵自愿自2014年10月1日起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定于每月5日前给付当月抚养费,宋心淳住院开支的医疗费、教育费由梅昭君、宋梦灵凭据均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4-15
发布时间
2021-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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