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永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82********7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03刑初116号 |
案号 |
(2021)赣0703执2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廖永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于2020年10月6日起至2022年 1月4日止,先行羁押的1日(即2020年10月5日)已折抵;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廖永华退赔被害人伍永健3554元、陈海玉2913元、薛业华1445元、杨艳艳1128元、张锦旗1890元;三、追缴被告人廖永华的违法所得1500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