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30********2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51民初3125号
案号
(2021)沪0151执28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成返还原告樊天兴86600元,还款方式: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1万元,2021年8月31日前归还原告1万元,2021年10月31日前归还原告1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剩余的56600元; 二、若被告黄成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樊天兴有权就剩余未支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且被告需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自2021年7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还清之日止以866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5%计算); 三、案件受理费1964元,减半收取计982元,由原告樊天兴负担; 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1-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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