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国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0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民再212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4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本院(2020)豫01民终9239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20)豫0122民初50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段凤展对判决第一项在其收到转账款项9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维持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20)豫0122民初50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7040元,减半收取85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800元,共计21320元,由紫光通和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5515元,黄真超负担58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