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05********05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81民初816号
案号
(2021)浙0381执32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叶小昌、姜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号为8581120180054247的《个人循环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99901元及利息(期内利息为6121.36元,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199901元为基数从2020年6月31日起按月利率13.656249‰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 二、被告肖兴隆、王阿燕对上述债务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肖兴隆、王阿燕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叶小昌、姜慧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24
发布时间
2021-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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