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7********31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02民初633号 |
案号 |
(2021)冀0402执1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超从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9日共欠原告杨清芬租金29500元、空调折价款2000元,共计31500元;二、被告秦超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杨清芬115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杨清芬20000元;三、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8元,减半收取计294元,由秦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