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5********09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5民初244号 |
案号 |
(2021)鄂1125执1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冯小海偿还借款本金31157.72元,支付利息1857.00元(利息已计算至2020年4月17日,自2020年4月17日以后的利息以下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顺延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被告冯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冯涛承担担保责任后就实际承担部分有权向被告周俊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