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8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1558号 |
案号 |
(2019)豫0322执5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家祥混凝土有限公司、洛阳塞拉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丽萍借款115200元及利息(其中从2014年6月14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止以本金5万元按照年利率24%计息,从2014年9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止以本金10万元按照年利率24%计息,从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以本金12万元按照年利率24%计息,从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以本金12万元按照月利率12‰计息,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以本金117600元按照月利率12‰计息,2016年2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115200元按照月利率12‰计息。)。二、驳回原告赵丽萍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950元,减半收取计1975元,由被告洛阳家祥混凝土有限公司、洛阳塞拉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07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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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594866644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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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孟津县朝阳镇卫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