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环江庆丰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58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202民初2233号 |
案号 |
(2019)桂1202执10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朱炎荣返还给原告河池市运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00000元和相应的利息及罚息(利息和罚息的期间从2015年8月7日起至被告朱炎荣实际清偿之日止,利率按年利率24%计付);二、被告广西环江庆丰木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朱炎荣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河池市运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76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朱炎荣、广西环江庆丰木业有限公司负担22135元,原告河池市运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633元。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向本院同级的义务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226765800018Q |
登记机关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环江县思恩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