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602********618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05民初13159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76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倪静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截至2020年7月2日信用卡本金199615.94元、利息60451.38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1201元、账单分期付款手续费4915.32元,共计276183.64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3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上述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取现手续费共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倪静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272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6-09
发布时间
2021-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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