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602********61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05民初13159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7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倪静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截至2020年7月2日信用卡本金199615.94元、利息60451.38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1201元、账单分期付款手续费4915.32元,共计276183.64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3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上述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取现手续费共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倪静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272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