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中企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166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11民初3053号
案号
(2021)皖0111执65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中企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鑫景鑫不锈钢经营部工程款315768元及利息(以315768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3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鑫景鑫不锈钢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16元,减半收取3258元,财产保全费2193元,合计5451元,由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鑫景鑫不锈钢经营部承担151元,被告安徽中企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3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家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31664468R
登记机关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青阳南路88号虹桥苑3幢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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