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23********218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725民初1784号
案号
(2021)川0725执8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梓潼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赵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文俊借款借款本金10000元,并从2019年1月18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直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赵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梓潼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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