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艳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2********4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2822民初2174号 |
案号 |
(2021)鄂2822执恢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始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莲明偿还原告高长富借款本息60000元,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二、被告杜莲明若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原告高长富可就剩余全部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被告毛艳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杜莲明负担,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高长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