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灵山县喜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7********X24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7民终415号 |
案号 |
(2021)桂0721执1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变更灵山县人民法院(2020)桂0721民初3416号民事判决为:上诉人广西灵山县喜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给被上诉人钦州市钦州港良洁投资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款311147.52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311147.52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0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6613元,由上诉人广西灵山县喜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216元,由被上诉人钦州市钦州港良洁投资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9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613元,由上诉人广西灵山县喜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216元,由被上诉人钦州市钦州港良洁投资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9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721MA5KXGX24Y |
登记机关 |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灵山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20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