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1********6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703民初1384号 |
案号 |
(2021)陕0703执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何刚应当向原告钟春花支付违约金5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何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