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龙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1********5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703民初1148号 |
案号 |
(2021)陕0703执4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张龙君偿还原告蔡廷兴投资款135000元,其余投资款蔡廷兴自愿放弃;二、付款方式:2020年12月31日前,由张龙君偿还蔡廷兴投资款15000元,剩余120000元,张龙君从2021年起,每年偿还蔡廷兴24000元(每年6月31日前给付12000元,每年12月31日前给付12000元),直至2025年还清为止;三、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蔡廷兴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