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龙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321********5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703民初1148号
案号
(2021)陕0703执4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张龙君偿还原告蔡廷兴投资款135000元,其余投资款蔡廷兴自愿放弃;二、付款方式:2020年12月31日前,由张龙君偿还蔡廷兴投资款15000元,剩余120000元,张龙君从2021年起,每年偿还蔡廷兴24000元(每年6月31日前给付12000元,每年12月31日前给付12000元),直至2025年还清为止;三、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蔡廷兴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郑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