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尚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23********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491民初15703号
案号
(2021)京0491执1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互联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尚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聚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本金37 180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利息1444.35元,逾期利息以37 18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1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已经偿还的利息122元、逾期利息270.6元从中予以扣除);二、驳回原告北京聚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