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9********10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25625号 |
案号 |
(2021)沪0118执3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燕、刘阿勇应返还原告王显青借款240,000元,具体付款方式:被告沈燕、刘阿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王显青5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显青5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显青50,000元,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王显青5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显青40,000元;若被告沈燕、刘阿勇有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则原告王显青有权就被告沈燕、刘阿勇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二、原、被告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2,450元,减半收取计1,225元,由被告沈燕、刘阿勇负担,该款被告沈燕、刘阿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王显青。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