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省同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39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吉0122民初4201号 |
案号 |
(2019)吉0122执1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农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吉林省同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补发拖欠原告孙岩工资差额5957.22元、赵英工资差额8588.51元、牛红梅工资差额7686.00元、刘艳柱工资差额8814.00元、樊玉清工资差额8592.27元、王亚茹工资差额8253.60元,合计47891.6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被告吉林省同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农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昌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22333940295F |
登记机关 |
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兴大路南侧(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总部基地办公楼2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