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8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深仲裁字第734号 |
案号 |
(2019)粤03执29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及理由,仲裁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设备款人民币378,000元。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7,215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1,721.5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15,493.5元;该费用申请人已预交,被申请人应将该承担的部分径付申请人。三、本案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15,203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五、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反请求。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188138042 |
登记机关 |
坪山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218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