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宣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21********5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1765号 |
案号 |
(2021)兵0601执1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刘宣军支付贷款本金199477.39元,利息10115.84元、罚息1454.63元、本息合计211087.86元,偿付2021年2月18日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的利息。偿还实际支出费用,及公证费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