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超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刑初268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16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罗超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二、被告人朱学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三、被告人朱乾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四、被告人王晓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五、被告人车会玲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六、责令被告人罗超伟退赔在案集资参与人未得清偿部分的损失,继续追缴被告人朱学田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在案集资参与人;七、在案扣押的款物依法处理,所得款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清单详见附件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