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621********13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621民初1293号 |
案号 |
(2021)川1621执恢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黄绍卫、吴双飞偿还原告黄建中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5月6日起按月利率百分之二计算至还清借款时止)。此款定于从2020年5月起,被告黄绍卫、吴双飞于每月月底前付给原告黄建中10000元,至还清借款本息时止。被告黄军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如被告黄绍卫、吴双飞、黄军未按上述约定如期履行义务,原告黄建中可以申请执行全部债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788元,由被告黄绍卫、吴双飞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绍卫、吴双飞直接支付与原告黄建中。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