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凌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621********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621民初3585号
案号
(2021)川1621执13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共欠原告借款5万元,被告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2.5万元及利息,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2.5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11月18日起按月息千分之三计算至各期还本之日止。被告不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原告可以立即对全案本息申请执行;二、诉讼费525元被告承担,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三、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3000元,当庭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7-26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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