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4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1024民特783号
案号
(2021)浙1024执22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王海明分期归还给申请人王志坚借款本金 1 8 0 0 0 0元了结本案;申请人王海明自 2 0 2 1年 8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归还给申请人王志坚借款本金 1 0 0 0 0元直至借款本金还清止。二、若申请人王海明未按本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需归还当事人王志坚借款本金 1 8 0 0 0 0元(扣除申请人王海明已付部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9-09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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