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海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4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4民特783号 |
案号 |
(2021)浙1024执2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王海明分期归还给申请人王志坚借款本金 1 8 0 0 0 0元了结本案;申请人王海明自 2 0 2 1年 8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归还给申请人王志坚借款本金 1 0 0 0 0元直至借款本金还清止。二、若申请人王海明未按本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需归还当事人王志坚借款本金 1 8 0 0 0 0元(扣除申请人王海明已付部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