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军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3********5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621刑初140号 |
案号 |
(2021)川1621执1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曾军凡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二、被告人曾军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熙强、何智慧、何自由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7394.13元。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熙强、何智慧、何自由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