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57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722民初4039号
案号
(2021)川0722执12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三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四川省三台县紫河镇半边街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四川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所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终止;二、由被告四川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三台县紫河镇半边街村民委员会支付土地流转出租费、劳务费共计145000元、违约金72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4元,由被告四川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7-14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舒志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22345724282T
登记机关
三台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注册地址
绵阳市三台县青东坝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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