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01********84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1026民初758号 |
案号 |
(2021)陕1026执7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齐鹏于2021年2月1日之前向原告陕西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借款15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020年6月20日以前的利息为12164.78元、逾期利息为21998.4元,2020年6月21日之后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12.78‰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38元,减半收取计2169元,由被告齐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